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勤 邹健 廖云峰)开展人工增殖放流,保护水域生态环境。6月26日上午,衡阳县2026年第二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举行。至此,自2013年以来,衡阳县已连续13年在蒸水河段开展人工增殖放流,共投放鱼种3429余万尾。
等待投放到蒸水河的鱼苗。王勤 摄
蒸水河是衡阳县的母亲河。为进一步加强鱼类资源保护,促进渔业生产发展,衡阳县决定,从2013年开始,每年在蒸水河流域举行人工增殖放流活动,增加蒸水河流域鱼种群和数量,实行“人放天养”,不投饵施肥,让它们在自然状态下觅食水中的浮游动物、浮游植物、微生物等。持续多年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,既改善修复了蒸水河水域生态环境,又维护了渔业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。
衡阳县2026年第二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现场。王勤 摄
据了解,今年3月4日上午,衡阳县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举行了2026年第一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,共投放草鱼、鳙鱼、鲢鱼、青鱼等四大家鱼鱼苗45万尾。此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,共投放规格为5厘米至10厘米不等的鱼苗44万尾。其中,草鱼2万尾,鳙鱼1万尾,鲢鱼28万尾,青鱼4万尾。为增加生物多样性,补充和恢复野生中华草龟的种群数量,此次还投放了10厘米以上的瓦氏黄颡鱼10万尾,中华草龟1万尾。
为确保人工放流效果,有效恢复全县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,近年来,衡阳县还出台了《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的通告》,决定将蒸水(除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外的水域)、武水、演水天然水域纳入十年禁捕水域,禁捕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。在此期间,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作业,严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、宣传禁止捕捞方法,严禁野生河鱼上市交易,严禁“一人多杆、一杆多钩”垂钓。同时,衡阳县还依托智慧渔政平台,全天候加强渔政巡护力度,对出现的电鱼、炸鱼、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打击,全力守护一江碧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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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